大前海。童艳龙 摄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个税政策》)、《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
2023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前海发展情况和服务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需要,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两项重磅政策的正式出台,标志着前海合作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正在逐步落地落实。
相比于之前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此政策优惠享受时间提前,在每年3—6月个税汇算清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免。政策明确香港居民的个人所得具体包括来源于前海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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