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下称《前海总规》)正式发布。在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长杜春看来,前海作为“特区中的特区”,近些年在推动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鼓励湾区律师到内地九市执业、搭建粤港澳律师交流平台等方面作出了可贵的探索。他认为,《前海总规》制定了今后一段时期清晰的目标任务,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面向世界的前海将大有作为,还要持续深化法治领域规则对接、机制衔接。
前海探索形成一系列可推广的经验
潮起前海,法治保障。《前海总规》规划期至2035年,为前海高质量发展再次注入澎湃动能。杜春说,前海借鉴香港、澳门的先进经验,在法治领域中,关于市场准入、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在制度创新上做了很多探索。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前海新增制度创新全国复制推广数共有11项。
“前海还在涉外涉港澳的司法衔接机制上做了大量探索,例如民商事判决互认执行,逐步探索建立域外法律查明机制,引入港澳法律专业人才担任陪审员、监督员、仲裁员、调解员……港澳专业人士参与内地司法审判,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杜春表示,这些探索和取得的经验,为中央立法和内地、港澳制定司法协助相关制度安排提供了经验。
充分发挥粤港澳律师联动作用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杜春表示,《前海总规》在涉外法治领域制定了清晰的目标和路线图,其中特别提到推进“两中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商事解决争议中心)的建设,还涉及经济管理、对外开放、社会治理等各领域。前海可以在中央授权之下先行探索,与香港、澳门实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与美国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的单一制度和法域相比,我国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和冲突。对此,杜春表示:“这恰恰是我们湾区存在的独特优势。”他认为,“香港、澳门是和国际高度接轨的城市。我国在和世界交往接轨过程中,如果能借鉴港澳的先进做法,并率先处理好内地与港澳的差异冲突,就能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经验。”
在对外开放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进程中,法治是坚实保障。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作为前海重大平台之一,着力构建“两中心一高地(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功能布局。杜春表示,港澳律师在构建“两中心一高地”功能布局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不仅拥有丰富的处理跨境及国际法律事务的经验能力,还是借力海外高端法律服务资源网络的超级联系人,可以和前海及内地律师在处理跨境、涉外及国际法律事务中进行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外国企业‘走进来’,推动深圳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充分发挥粤港澳律师的联动作用,创设形成更紧密更有实效的合作机制,应是今后前海建设的重要发力点之一。”
多元力量共同参与前海法治建设
杜春表示:“为处理湾区规则衔接事务,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事务专责小组,广东、深圳及前海为处理涉港涉澳衔接问题也都设有工作专班。为有序协调解决湾区三地法治规则的差异和冲突问题,湾区三地特别是深港相关机构可建立紧密的沟通协商协调及联席会议机制,采取‘共商共建共享’模式,针对急迫重要且具备条件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议题,经共同协商形成共识,逐一创设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具体方案,用联合签署文件或各方同时发布的方式予以公布落实。这样方可有序协调一体化地推进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建设,还可避免因单方行为不契合对方实际而可能造成新的差异和冲突。”
对于前海致力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商事解决争议中心的目标,杜春表示在建设过程中要在“联动”二字上下气力做文章,前海和港澳律师专业组织要形成共识,联手推动三地律师业开展紧密有序的合作,具体包含律所联营、互派法律顾问、港澳律师湾区执业等方式,同时致力探索有助于扩展深化合作的新路径新模式。“我们还希望政府对民间社会组织加大支持力度,更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推动深港澳三地法律服务业合作方面的独特作用,让更加多元的力量共同参与湾区法治建设。”杜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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