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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委托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我局塘朗城西区B座人才住房项目的租务管理工作,代表我局与承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及办理相关入住事宜,并按有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的要求收取应缴费用等事宜。
特此通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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